12月5日,陕西省发改委消息,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首次模拟试运行工作圆满结束。11月22日至12月2日,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开展了为期11天的省内电力现货市场首次模拟试运行,本次模拟试运行按照“双边参与、集中竞价”模式开展日前和实时现货市场全周期运营。
(来源:微信公众号“电联新媒”)
【资料图】
“无现货,不市场”。建立电力市场的前提是电能可以像商品一样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货市场被视为核心环节,其与中长期市场“两条腿”并驾齐驱,实现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
值得注意的是,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并非试点省份。业内人士分析,前两批电力现货试点先试先行、投石问路,其他现货市场建设工作亦总结经验、紧步追赶,电力现货市场已全面开花。
据悉,首批电力现货试点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8个地区于2017年敲定、2019年6月底全面启动模拟试运行,此后相继推进按周、按月、按季度、按年连续结算。去年四月,两部委发文,选择上海、江苏、安徽、辽宁、河南、湖北6省市为第二批电力现货试点。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2】129号)(以下简称“129号文”)为今年电力现货建设设定了“任务清单”。年末临近,今年的电力现货市场进展如何?
一、目标
129号文明确了“十大任务”: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重要意义、正确把握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快推动用户侧全面参与现货市场交易、加快推动各类型具备条件的电源参与现货市场、统筹电力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统筹电力辅助服务交易与现货交易、做好省间市场与省内现货市场的有效衔接、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加强对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履约监管、加强组织保障工作。
国家能源局近期发布《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和《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序落实129号文上述目标,电力现货规则将迎“国标”。
具体到落实进度,129号文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节点,各试点地区正快马加鞭建设。
二、目标
129号文指出,第一批试点地区原则上2022年开展现货市场长周期连续试运行;2022年3月底前,参与中长期交易的用户侧应全部参与现货交易
01
南方(以广东起步):
2019年5月启动现货结算试运行,自2021年11月起连续结算运行超过13个月。“1+5”规则体系,包括《广东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和现货电能量交易、中长期电能量交易、现货结算、注册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5个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2023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能电力〔2022〕90 号),市场主要出现以下变化:1、市场交易规模全年5500亿千瓦时,与2022年持平;2、可按“固定价格+联动价格+浮动费用”模式签订零售合同,浮动费用上限2分/千瓦时;3、新能源机组参与到现货交易;4、年度交易规模上限3000亿千瓦时,较2022年下降150亿千瓦时;5、储能等新兴市场主体试点将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6、建立核电中长期收益回收机制;7、支持省外电源与广东省用户侧主体开展“点对点”交易。
02
蒙西:
2019年6月,现货模拟试运行正式启动,今年6月1日启动新一轮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
本次现货结算试运行采用发电侧全电量竞价、用户侧与中长期的偏差部分电量参与现货出清的模式,按照发电侧报量报价、用户侧不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市场。作为全国首个“单轨制”电力现货市场,蒙西在新能源参与现货市场、用户侧分区域结算、设置特定的风险防范机制等多方面开展机制创新。此外,蒙西的现货市场规则中,出现了许多不同于我国其他现货试点的设计,如不开设日前市场、采用用户侧分区节点加权平均价而非发电侧节点加权平均价作为参考结算点价格等。
03
浙江:
2019年5月30日启动模拟试运行,2021年12月1日,第五次结算试运行正式启动。
2023年,浙江省电力市场体现“三不变”:市场化用户分类不变;兜底、代理政策不变;分时交易模式不变。“七大变化”分别为:1、市场范围扩大;2、交易参数不同;3、零售市场设“上下限价格”;4、零售用户偏差考核模式不同;5.零售用户购电呈现“套餐制”;6.售电公司信息公开要求更严格清晰;7.结算方式不同。零售用户以往结算为各市场主体与电网企业进行电费结算,2023年结算权收归省电力交易中心。
04
山西:
今年3月31日,在全国率先实现连续平稳试运行一周年。
山西集中式现货市场由日前市场和实时市场组成,市场架构为“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截至目前,山西电力现货试点试行规则已更新至第12版。从今年7月起,《山西省电力市场规则汇编(试运行V12.0)》支撑山现货市场连续试运行,文件首次明确虚拟电厂、独立储能企业等参与电力市场的主体定位、交易模式,同时鼓励新能源企业参与市场。
05
山东:
截至10月底,山东电力现货市场不间断长周期结算试运行304天,累计组织电力中长期交易490次、交易电量3072亿千瓦时,平均交易电价0.4737元/千瓦时,较燃煤发电基准电价上浮19.96%。
11月,山东省向全体电力市场主体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电力市场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上述文件主要体现五大变化:1、市场规模略增长;2、发电侧新能源市场化程度加深;3、推动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和绿证交易;4、年度交易变化:先竞价,后双边,保留月度交易;5、谷电用户或可进入电力市场。此外,山东于11月29日发布最新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其尖峰谷浮动系数,以及时段,与容量补偿电价保持一致,执行时间从2023年1月1日开始。
06
福建:
福建电力现货市场2019年6月启动试运行。2020年8月18日,福建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转入不间断结算试运行。
今年7月福建省发改委发布的《2022年8—12月福建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方案》明确,2022年电力交易要求燃煤发电企业全部上网电量通过市场化形成;推动全部10千伏及以上用户直接进入电力市场;明确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等用电价格稳定的电源及新增损益的分摊或分享方式;组织开展电力中长期分时段交易及结算工作;明确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方式、电价形成方式。
07
四川:
2019年6月,四川电力现货市场启动模拟试运行。今年1月4日,四川省电力现货试点启动了电力现货市场长周期连续结算试运行。
四川是水电大省,发电能力受来水影响较大,供需形势复杂。近年来,四川电网规模不断扩大,网架结构不断加强。目前已建成“四直八交”交直流混联枢纽电网。四川电力现货市场的技术支持系统,除了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必需的数据准备、市场申报、竞价出清等功能外,还开发了针对梯级水力-电力耦合约束进行联合出清的功能。据四川省能监办11月消息,四川能源监管办正组织编写2023年四川电力交易意见。
08
甘肃:
2020年4月,甘肃成为全国率先完成为期一个月长周期结算试运行的省份。
2022年5月,甘肃要求参与市场的新能源发电企业严格落实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任务,确保90%电量必须签订中长期合同,同年7月规定带补贴电站需100%参与中长期。2023年基数电量甘肃分配情况有变:常规风电203小时,常规光伏170小时。要求集中式新能源电站省内年度中长期签约量达到风电1100小时左右,光伏960小时左右,该持仓比例约占大部分电站全年发电能力的80%左右。
三、目标
129号文指出,第二批试点地区原则上在 2022底前启动现货市场试运行。
01
上海:
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8日,上海电力现货市场首次模拟试运行,为期一周。参与模拟试运行的市场主体包括16家电厂的燃煤机组及调峰燃气机组和8家具备条件的电力用户及售电公司。7月23日,日前市场出清电量为34980.3万千瓦时,最大出清电力1840万千瓦,市场出清均价585.3元/兆瓦时。
02
江苏:
7月1日至7日,江苏省顺利完成首次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9月23-29日江苏电力现货市场开展第二次结算试运行。发电侧市场主体报量报价参与日前市场,采用日前封存量价信息参与实时市场。用户侧市场主体不报量不报价,参与实时市场结算。江苏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电力交易工作的通知》指出,积极推进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03
安徽
3月30日,安徽电力现货市场模拟试运行正式启动。现货电能量主要包括日前市场和实时市场。市场初期采用“中长期差价合约+全电量集中优化”的集中式市场模式,发电侧报量报价,用户侧不报量报价,接受现货价格,实现发电侧成本传导。
04
辽宁:
6月20日,辽宁电力现货市场成功开展了第一次模拟试运行。辽宁省正按照“6月模拟,10月调电,12月结算”分阶段开展现货市场试运行。9月22日,辽宁电力现货市场开展第二次正式模拟试运行。价格机制方面,辽宁省现货市场采用节点边际电价机制定价。
05
河南:
6月28日—7月4日,河南省持续开展日前和实时市场全周期试运行。11月16日至23日,河南电力现货市场完成第一次短周期调电(结算)试运行。本次试运行期间,发电侧116台直调燃煤机组参与市场量价申报,86台机组进入开机组合,5家集中式新能源报量不报价参与市场,用户侧21家售电公司(代理176家电力大用户)和1家电力大用户报量不报价参与市场,电能量市场、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和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联合协调出清。
06
湖北:
7月1日-7月7日,湖北省开展为期7天的湖北电力现货市场模拟试运行。10月31日—11月6日,湖北进行了第二次现货模拟试运行。11月23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现货市场第三次模拟试运行期间中长期合同曲线分解工作的通知。湖北现货电能量交易采用节点边际电价机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形成分时节点电价作为市场电量价格。
四、目标
129号文指出,其他地区尽快开展现货市场建设工作,原则上要在2022年一季度上报现货市场建设方案。
01
陕西:
主要包括日前、日内、实时的电能量交易,通过竞争形成分时市场出清价格,并配套开展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交易。本次模拟试运行,省内66台统调燃煤机组、176家新能源场站、1家大工业用户、4家售电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全程参与现货市场模拟报价,并模拟开展现货市场结算。
02
黑龙江:
今年3月编制完成了《黑龙江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8月,编制完成黑龙江电力现货市场1个基本规则和7个配套实施细则。目前,我省现货技术支持系统主要模块的搭建工作基本完成。10月28日起,我省开展了连续的验证系统运行,促进省内各主体加快熟悉申报流程,待系统测试完成后,预计12月初开展模拟试运行和调电试运行。
04
江西省
11月24日,江西省电力现货市场模拟试运行展开,全省包括40台市场化火电机组、119家新能源企业、16家售电公司及6家电力大用户在内的全部市场主体参与了模拟运行。本次模拟试运行按照“集中式市场、全电量竞价”模式开展日前、实时电能量交易。
05
青海:
2022年11月,青海省能源局发布电力现货配套细则。规则明确,现阶段,燃煤火电机组以“报量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准入市场的新能源场站按照“报量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同时申报运行日发电预测曲线;水电机组无需申报量价曲线,由调度机构下发运行日发电计划曲线,优先出清,接受现货市场价格;储能电站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同时申报充放电运行上下限、存储电量状态SOC等。
五、目标
129号文指出,2022年6月底前,省间现货交易启动试运行。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启动试运行,研究编制京津冀电力现货市场、长三角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方案。
7月23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启动试运行,覆盖范围包括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等五省区,涵盖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交易。
据悉,长三角区域电力市场的建设方案也已开会研究、征求意见基本搭建完成,但是仍有难点尚待突破。
六、其他目标
129号文指出,2022年底前,可先针对部分电源建立容量补偿机制,更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中长期交易灵活性,缩短交易周期,提高交易频次,现货市场实际运行地区,2022年二季度应具备中长期市场按周连续开市的条件。
经过2017—2022年长达六年的实践,我国电力现货试点虽然暴露了市场设计、技术支持系统、配套制度等多方面问题,以及规范统一市场基本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现货中长期和辅助服务衔接、电力价格形成机制、市场化交易与调度运行衔接、信息共享和披露等具体短板,但结果验证了电力现货市场这一“舶来品”在我国并未“水土不服”。随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深入推进,2023年的电力现货市场建设仍将愈发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