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售电市场 | 零售交易及合同签订常见问题:每日动态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 | 2022-12-20 09:30:27 |

Q1


(相关资料图)

零售交易合同签订起止时间、周期有哪些要求?能直接签订下半年或跨年的零售合同吗?

答: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双方目前可在广东电力市场零售平台(以下简称“零售平台”)签订2023年零售交易合同,合同有效期不超过2023年12月31日。

零售合同可按年、半年、季度或多月签订,最短不少于1个自然月。单一月份,用户只允许与一家售电公司建立零售关系。

零售用户目前必先签订含2023年1月在内的单月或连续多月零售交易合同,不能间隔空档期只签订后续月份的零售合同。

市场购电用户计划参与2023年1月零售交易的,应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零售合同线上签订。

Q2

已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如逾期未建立零售关系或直接参与批发市场交易,其将执行何种用电价格?

答:按照现有政策,市场购电用户应不迟于今年12月31日前在零售平台完成2023年1月零售合同签订,如无正当理由未及时签订,将改由电网公司代理购电,其电能量价格将按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

Q3

零售合同签订过程中依次弹出的结算模式附表都要填制吗?

答: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按照“固定价格+联动价格+浮动费用(可选)+煤电联动(可选)+绿电环境溢价(可选)”的模式开展零售交易,其中浮动费用、煤电联动电费、绿电环境溢价电费均为选填项,非必填项,由零售合同签订双方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填制与否,若无交易需求不要填制任何数据,包括0。

Q4

零售交易合同仅签订纸质版零售交易合同是否可行?

答: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需在零售平台按照零售交易合同范本签订线上电子合同,交易中心将以双方在交易系统签订的电子合同为依据开展零售结算工作。

如双方仅签订纸质版零售交易合同,未及时在零售平台签订电子合同,用户将被视为未及时签订零售合同、建立零售关系,存在按电网代理购电价格1.5倍执行的风险。

Q5

如纸质版零售合同有效期约定为3年的怎么处理?

答:由于现货市场仍处于发展完善阶段,年度规则变化较大,为维护市场主体利益、确保合同可执行,交易中心以1个自然年为周期开展零售交易合同签订工作。

如事前签订的纸质零售合同约定有效期超过一年,可以在每年年底组织次年零售交易期间进行电子合同签订。若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变动对原纸质合同的履行造成重大影响的,或原纸质合同内容与政府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规则、办法、规定等相抵触的,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处理。

Q6

零售合同市场联动价格哪几种价格波动风险较小?

答:按照2022年1-10月市场联动价格情况,月度集中竞争交易综合价、月度中长期交易综合价和月度及现货偏差电量加权平均价三类价格相对稳定,在495.71厘/千瓦时至564.96厘/千瓦时之间。日前市场月度综合价受天气、供需影响较大,波动幅度大,在402.11厘/千瓦时至763.95厘/千瓦时之间波动,例如5月402.11厘/千瓦时,8月698.06厘/千瓦时。建议各市场主体结合自身实际用电情况、风险承受能力,综合考虑确定固定价格部分和联动价格部分电量占比、联动部分价格选择。

Q7

在完成零售电子合同签署后,能否对合同价格等参数进行修改?

答:在交易平台完成零售合同签署后,若购售电双方中一方有意对合同价格等进行修改,更改方需申请发起合同变更,合同变更需双方同意后才能进行,其流程与合同签署流程相近,注意更改后的合同最早从次月开始生效。

Q8

在完成合同签署后,若发现下载下来的电子合同是空白、乱码、缺乏公章或甲乙方信息等错误情况需要怎么办?

答:由于零售平台首次投入实际应用,若发生上述情况,请售电公司第一时间通过交易Wink或热线电话联系交易中心,零售用户可拨打客服热线400-930-3000进行反馈。交易中心将及时核查原因并及时联系双方进行应急处理,也请购售双方理解和配合。

Q9

如何选择售电公司?合同签订流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用户根据售电公司的信用评级、销量、公司类型、资产规模等进行筛选,用户同时留意查看市场主体有关投诉通告,看售电公司以往是否有不良行为,综合考虑来选择心仪的售电公司。

零售交易双方需根据零售交易意向,做好电子合同双方信息、结算模式、合同参数的核对,确保准确签订零售交易合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部分售电公司名字较为相似,下单及签署前需要仔细核对双方企业名称及编码,避免错签零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