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大庆油田所需光伏组件采购采油一、三、六厂光伏项目公告,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87.53MW。
此项目分布在三个采油厂,包括:大庆油田采油六厂喇嘛甸油田低碳示范区建设工程光伏发电工程,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43.78MW;大庆采油一厂南一区西东块光伏发电工程,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18MW;大庆采油三厂第二作业区新能源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25.75MW。
(资料图)
其中,采油一厂需求单晶双面双玻组件550Wp共18000400Wp,采油三厂需求单晶双面双玻组件 650Wp~670Wp共25639680Wp、单晶单面单玻组件650Wp~670Wp共105600Wp,采油六厂需求单晶双面双玻组件550Wp共43786600Wp。
标段划分:
标段一:单晶硅电池双面双玻组件 550Wp光伏组件采购估算金额9874.24万元(不含税);标段二:单晶硅电池双面双玻组件650Wp~670Wp光伏组件和单晶硅电池单面单玻组件650Wp~670Wp光伏组件采购 估算金额4056.7万元(不含税);
交货日期从签订供货合同之日起,40日历天之内交货;交货地点为大庆油田采油一、三、六厂光伏项目施工现场。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光伏组件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且投标人的注册资本必须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额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汇率计算)(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网站可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涵盖招标货物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相当的认证文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以在.cn网上核实为准,发证日期须在招标公告日期之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涵盖招标货物的第三方认证并提供相关的型式试验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为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国家能源太阳能发电研发(实验) 中心、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CT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简称CQC)、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简称CGC)、 莱茵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简称TUV莱茵)、必维国际检验集团(Bureau Veritas,简称必维)、南德认证检测(中国)有限公司(简称TUV南德)、美国 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简称美国UL)、加拿大 Canadian Standards Association(简称加拿大CSA)的其中之一。第三方认证报告中必须明确而清晰的体现出认证机构的名称、认证机构公章、 认证日期或有效期限。(提供复印件)。招标方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制造商自我声明认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光伏组件生产经验,投标人提供的光伏组件应是完整的、成熟的设备。(投标人必须提供三年以上生产光伏组件的销售合同及相应的销售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2019年至2021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