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视点!江苏常州市司法局:增加特高压设备“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

来源:常州市司法局 | 2023-04-21 12:34:45 |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4月14日,常州市司法局发布印发《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服务保障新能源之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


(相关资料图)

《意见》指出,开展“产业链+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新能源之都建设“产业链+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实施“百律八团上门行动”,在原有先进碳材料、新能源汽车、晶硅光伏等7个市级重点“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基础上,增加特高压设备“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

原文如下:

常州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服务保障新能源之都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司法局,常州经开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服务保障新能源之都建设的意见》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司法局

2023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服务保障新能源之都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动新能源之都建设的决定》以及市委办、市政府办《常州市推进新能源之都建设政策措施》等部署要求,为全面落实“532”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引领长三角、辐射全国、全球有影响力的新能源之都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1. 加强立法制规指引。加快推进《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立法,围绕新能源产业规划、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推广应用等方面设定相应制度措施,加大制度供给。用好“法治民意直通车”、政府立法联系点等立法民意征集机制,广泛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以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加强与新能源之都建设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类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与新能源之都建设相关的政策措施类文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修改或废止与新能源之都建设不符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2. 优化法治服务保障。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职能,出台《法治护航“两湖”创新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常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计划》,选择不同类型企业作为法治营商环境监测点,把法治服务保障新能源企业发展列入法治常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重点内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执法司法、权益保障、法律服务等重点难点问题。围绕新能源企业产权保护、劳动用工、合同管理等方面法律服务需求,开展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纠纷调解等普惠性法律服务,提升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建立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服务保障新能源企业“绿色通道”,研发可复制、能推广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人才公寓,推进实施“远程公证服务”项目,逐步建成体系完备、功能齐全、服务完善、量身定制的法律赋能综合服务体系。

3.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4·26”知识产权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时间节点,重点宣传民法典、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相关国际条约以及相关法治理念。开展“送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推动相关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普及与新能源之都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梳理汇总涉企政策法规,采取网站、微信、专栏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推送宣传和解读辅导,打通企业与部门联系通道,提高政策可及性和认可度,引导民营企业完善信用管理制度,真正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4. 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建成常州市企业合规建设促进中心,选取“专精特新”等新能源企业开展行政合规试点工作。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和合规整改全程监管制度,研发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软件,打造企业合规建设管理信息平台。开发合规建设法律服务产品,开展中小企业合规公益法治体检。深入推进企业“法治体检”全覆盖工程,组织律师、公证、仲裁等专业力量和行政执法部门实务人员深入新能源企业提供政策法律、投资融资、财税合规、技术创新、风险诊断等服务。

5.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常州市行政执法程序规范与用语示范实务指引,统一行政执法案卷和文书基本标准,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与文明用语水平。出台常州市涉企行政检查办法,规范包括对新能源企业在内的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提高行政检查效率,减轻企业负担。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出台常州市重点领域涉企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免罚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或无明显危害后果的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为企业提供更加宽容的法治营商环境。

6. 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构建矛盾纠纷“预防性”制度体系,积极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专项行动,推动人民调解网络从“3531”向“3NN1”发展,依托行业协会、商会,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向金融商贸、知识产权等领域拓展,积极推进新能源行业调解组织建设。拓展非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践载体,借助常州大学非诉讼研究院资源,探索建立“调解+复议”“调解+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涉新能源企业纠纷建立快速响应联动机制,引导企业优先选择高效、便捷的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加快非诉讼服务信息平台推广使用,畅通纠纷案件流转、督办运行等机制,推动多部门融合联动,建立涉企疑难复杂纠纷共商共调配合机制。

7. 妥善办理民商事仲裁案件。充分发挥仲裁高效、保密的优势,推动新能源企业将仲裁作为首选商事纠纷解决方式,将仲裁制度融入相关行业上下游供应链全过程。开拓资本市场仲裁服务新领域,助力新能源企业上市,优质高效做好新能源企业上市的前期服务,通过服务政府平台、基金公司、被投资企业,形成服务新能源企业投融资全过程的仲裁服务项目。适当吸纳行业非法律的专业技术人才进入仲裁员队伍,全面加强处理专业纠纷的人才储备。进一步落实《常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缓减免交仲裁费用办法》,降低企业的维权成本。

8. 开展“产业链+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新能源之都建设“产业链+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实施“百律八团上门行动”,在原有先进碳材料、新能源汽车、晶硅光伏等7个市级重点“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基础上,增加特高压设备“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组建由百名优秀律师组成的“产业链+法律服务”律师团,根据各产业链特点及法律风险点,配备专门律师,制订法律服务清单,联络链主企业、产业园区、行业协会,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现状,摸清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引导专业水平高、综合服务能力强的专业律所,与产业链龙头企业建立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为企业提供事前预警、事中排查、事后处置的全过程法律服务。

9. 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提质行动,将法律服务融入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环节,提供全链条立体式保护。加强关键技术“卡脖子”问题法律分析,帮助新能源企业建立核心技术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及相关部门排查隐患,制定风险应对预案,为企业开展技术产品适配攻关提供护航。引导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围绕助力新能源技术知识产权确权、促进新能源技术知识产权合理运用和有效流转、维护保障合法权益等方面,运用声明、保全证据、协议、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等法治方式,为新能源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全流程服务。协调建设“两湖”创新区金坛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司法普法联动机制。指导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案件庭审直播,举行知识产权主题线上“法治直播间”宣讲,举办知识产权线上有奖知识竞答,切实提升新能源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防范知识产权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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