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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方针,综合考虑各地不同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人文积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滚动实施,规划建设100个宜居示范村,完善验收100个宜居示范村,建成1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
宜居示范村以项目建设为主要抓手,坚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服务设施配套先行,“先地下、后地上”“先里子、后面子”“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等规划建设原则,补短板、强弱项,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使示范村设施水平和人居环境、生态质量得到根本改善。
规划建设100个宜居示范村。做好拆违治乱工作,全面清理示范村各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及时开展闲置土地和违建地块的拆后利用,及时种草栽树还绿。实施城乡垃圾管理一体化,完善村庄保洁体系,确定收运处置模式,增加基础设施配置,清理陈年、面源垃圾,建立卫生长效机制。污水处理要高标准建设示范村生活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特别是村办、乡办工业企业和畜禽养殖企业抓好排污设施建设,同步进行农村厕所改造。加大绿化美化,大力新植和补缺村庄树木、灌木和花草,推进村庄山体绿化、道路绿化、环村绿化、出入口绿化、街巷绿化等,创建绿色生态村庄。完善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水、电、路、气、房、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扩建文化广场、乡村记忆馆、村级组织活动中心、红白理事厅、健身娱乐设施等。
完善验收100个宜居示范村。各县(市、区)为主体,对符合验收条件村进行验收。重点验收创建村建设项目是否完成、建设成效是否显著、资金使用是否合规等。针对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工作,重点验收村落环境是否得到较好的修复治理,传统风貌建筑是否得到有效保护修复,历史环境要素是否得到保护修复,重要公共空间节点风貌是否得到提升,以及基础设施功能是否得到完善提升。
建成1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坚持高标准、高起点、有特色、符合农村发展的方向,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村,推动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切实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与水平,全面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达到主导产业突出,集体经济实力强,富余劳动力得到有效安置,农民有稳定经济来源,实现农村集体组织收入超100万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万元。(记者 梁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