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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吕梁市司法局通过三项举措为全市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突出部门联动,全面提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能力。加强统筹安排。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市“八五”普法内容,每年印发《吕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行专题部署,认真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教育部门和学校对在校学生普法的主管责任,市委依法治市办举办“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会,强化普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见效;切实开展好“送法进校园”活动。在全市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773所中小学聘请了法治副校长和校外法治辅导员,各中小学校每半年举办一次法律知识大讲座。联合市教育局、共青团吕梁市委印发《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的通知》,市司法局法律服务公益宣讲团成员走进吕梁农业学校、贺昌中学(高中部),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如何防范校园欺凌”等内容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并结合典型案例重点向同学们就如何预防犯罪提出针对性建议,为青少年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制作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精品节目。在重要时间节点,利用《法治吕梁》《普法在线》等主流媒体,制作播出“一时冲动的后果”“挽救迷途少年”“给‘甩手’家长带上‘紧箍咒’”等20余期节目,不断提高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传的覆盖率和知晓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突出关心爱护,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机制。全面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对没有聘请律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无条件提供法律援助,未成年人律师辩护覆盖率达100%,并将未成年人纳入惠民工程特殊群体应援尽援,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三年来全市共接待未成年人犯罪咨询人数487人,受理案件341件,共挽回经济损失约280万余元;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团队。市、县法律援助中心选择执业年限在3年以上,具有刑事辩护执业经历、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且具有一定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的律师,担任未成年人服务律师团队成员,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维权案件,提升未成年案件办理质量,通过优质律师的高质量服务实实在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小额资助献爱心。为切实担负起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大格局中的职责和任务,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北京中致儿童基金会、山西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每年举办一次献爱心活动,为我市因刑事、民事案件受到侵害且无法得到合理赔偿和失去监护、抚养无法落实的未成年人家庭资助2000元小额爱心资助款。截止目前,共有14个未成年人儿童家庭得到资助,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突出因人施策,强化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管和帮扶。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结合每位未成年人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和心理健康测评情况,制定有益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身心健康发展的矫正方案,并根据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在矫正期间,以家庭走访、电话、微信等方式,随时掌握其生活情况、家庭情况、周围环境和行动轨迹。目前,在册23人全部建立个性化矫正方案;成立矫正小组。由司法所所长、未成年人的父母、居住地村民委员会干部、学校老师组成矫正小组,要求矫正小组密切关注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对不良行为及时提醒、及时教育、及时报告,对监护人进行指导培训,使其能够采取正确科学的教育方法引导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注重心理辅导。注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积极鼓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心理咨询师考试,定期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一对一的心理辅导,逐步消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障碍,达到教育转化的目标,目前,全市累计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辅导2000余次;注重教育帮扶。积极为在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办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与学校进行沟通协调,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就学问题。联合团委、妇联等部门,开展植树造林、“奔跑吧,新乐人”“孝进敬老院”等无社区矫正标签化的公益活动,使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融入普通青少年中一起接受教育。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锚定全方位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能力提升目标不放松,横向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关工委、妇联、电视台、报社等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纵向坚持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司法所、社区矫正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延伸触角,及时帮助有需要的青少年获得法律帮助,织密未成年人法律服务网络。 (高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