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实质化运行,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6月1日,吕梁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王志华一行4人莅临石楼县检察院专题调研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并就如何高质量开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进行座谈。石楼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宁、各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及全体员额检察官和侦协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分管副检察长刘保荣围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运行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专题汇报,与会人员就进一步深化侦协办实质化运行,提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质效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王志华副检察长在听取汇报后,肯定了石楼县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取得的成效。强调下一阶段要进一步以侦协办实质化、机制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促进执法、司法效率与水平双提升,并就做实做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提出具体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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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持续更新理念认识
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协作办是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实现工作沟通的一个桥梁与纽带,它的定位既有侦查监督,也有协作配合,是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的具体举措。在工作中要强化监督意识,突出监督能力建设,协同公安机关推动形成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与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规范化、实质化、体系化运行。
要常态开展派驻工作
进一步完善专职人员配备,要将监督端口前移,做实提前介入、繁简分流等工作,加强检警个案会商、类案分析、法律适用研讨凝聚检警合力,全面提升监督质效。要灵活运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数据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等多种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邀请上级检察机关共同派员介入,高质量推进提前介入工作。
要做深做透两项监督
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进一步细化实化协作配合机制,注重寻找“小切口”,通过侦协办平台有效开展“两项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单向监督”向“双向协同”转变,助推溯源治理,实现检察监督与公安内部执法监督的融合,在监督中切实提升执法、司法能力与水平。
要加大沟通协作力度
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理念,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既要发挥好办公室在监督履职中的枢纽作用,又要发挥好检警合作中的协同作用,形成监督与协作的良性互动。要积极开展同堂培训、案件讨论、庭审观摩等活动,不断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问题研究,协同促进检警双方办案能力提升。
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石楼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宁表示,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深化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各项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在监督中协作、在协作中监督,确保监督制约更精准、协作配合更有力、会商指导更及时、信息共享更顺畅,确保检警双方同频共振、共同发力,实现系统治理和协作共赢,在深度融合与协作共赢中提升办案质效,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石楼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