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光伏、锂电、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行业规范公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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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强光伏、锂电、印制电路板行业管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根据《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 (2021年本)》《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现启动第十二批光伏行业、第七批锂电行业和第五批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及有关公告企业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要求
(一) 请各有关企业依据上述文件要求自愿申报,纸质文件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行业规范公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3日。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光伏、锂电、印制电路板企业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对申请公告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将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申请材料及核实意见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光伏、印制电路板企业准备纸质版材料 1 份,并附光盘;锂电企业准备纸质版材料1份,在网上申报平台 ()同步提交申报材料,并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线上核实
二、行业规范公告自查工作要求
(一)为加强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保持动态调整机制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本)》《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2021年本)》和《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已进入光伏、锂电、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开展 2022年度生产运营情况自查。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2022年度监督检查结果和经核实的企业自查报告,于2023年7月13日前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锂电企业需在网上申报平台()同步提交自查报告,并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线上核实。
(二)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规范条件要求,指导未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加强整改,达到规范条件要求,对整改后仍不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提出调整建议。
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及自查相关工作予以重视,严格把关,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报告。
附件: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书
联系人:王赶强/王 寻/金 磊
电话:010-68208264/8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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