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碳市场机构投资交易占80%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2022-11-28 09:28:28 |

日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0470号提案予以回复,回复中提到,上海碳市场还吸引了500余家机构投资者参与,机构投资者交易量占总成交量的80%左右,参与度名列全国试点碳市场第一。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0470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0470”号“关于优化上海碳交易市场机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相关资料图)

一、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情况

本市高度重视发挥市场机制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作用,主动承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积极开展地方碳交易试点,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全国碳市场建设运行情况

上海积极履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和交易市场运行维护职责,全力保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平稳有序运行。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年覆盖约4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是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全国碳市场自启动上线交易以来总体运行平稳有序,每个交易日均有成交。截至2021年底,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79亿吨,累计成交额76.61亿元,成交均价42.85元/吨。全国碳市场履约完成率99.5%(按履约量计),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顺利收官。

(二)地方碳市场运行情况

2011年,国家明确上海列入全国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之一。2013年11月,上海市碳排放交易市场正式启动。目前,上海市碳排放交易市场已纳入钢铁、电力、化工、航空、水运、建筑等27个行业300余家企业和500余家投资机构,逐步建立了“制度明晰、市场规范、管理有序、减排有效”的碳排放交易体系,是唯一一个连续八年100%履约的试点地区。此外,上海碳市场还吸引了500余家机构投资者参与,机构投资者交易量占总成交量的80%左右,参与度名列全国试点碳市场第一。

(三)碳金融产品的创新

在保障上海碳市场平稳有序发展的基础上,本市依托国际金融中心优势,稳步探索和发展碳金融。先后推出了借碳、碳质押、卖出回购等碳市场服务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低碳化转型。同时,从合规性和市场需求出发,与中国人民银行下属的上海清算所合作推出上海碳配额远期产品(SHEAF),这是全国首个中央对手清算的碳远期产品,也是目前全国唯一的标准化碳金融衍生品。另外,推动中国太保落地全国首笔碳排放配额质押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为我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新的示范样本。支持外汇交易中心发布CFETS银行间绿色债券指数和碳中和债券指数,推出挂钩碳中和债券指数的收益互换交易。

总体来看,上海二级市场总成交量排名全国前列,CCER成交量始终稳居全国第一。

二、对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建立与完善碳交易市场稳定机制

1.市场价格和供给调整机制方面。为了发挥碳市场定价作用,科学稳定市场价格,本市不断完善配额供给制度,一方面根据市场历史表现,不断调整完善配额分配机制,配额免费比例从最初的100%,到现在根据所用能源性质从93%至99%不等;另一方面,完善配额拍卖制度,从最初只在履约日前固定组织一次配额拍卖,改变为根据市场需求,灵活增加拍卖次数。我局将继续完善碳交易市场价格与供给调整机制。

2.自愿核证减排量(CCER)抵消方面。为了合理控制企业碳排放履约成本,鼓励全社会自愿减排,本市碳市场逐步完善CCER抵消比例。企业可使用CCER抵消额度占总排放量的比例从最初的1%逐步提高了3%,并且取消了地域的限制。后续,我局将根据碳交易和CCER的供给情况,继续动态调整抵消比例。

3.关于配额委员会。已形成相关工作机制,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听取市发改、经信、统计、住建等部门意见)制定本市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明确配额分配的原则、方法以及流程等事项,并报市政府批准。

(二)关于引导金融机构有序参与碳市场

一是积极为碳市场相关政策法规出台建言献策。支持、配合《期货和衍生品法》等金融领域立法。参与浦东新区绿色金融立法调研工作,支持金融机构向低碳、零排放的项目或市场主体提供金融服务。加强与上海市有关部门沟通协作,支持上海制定完善金融机构参与碳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规则及绿色产业基金发展等相关政策。

二是做好开展碳交易及相关衍生品投资的准备工作。督促上海地区期货公司做好广州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申请工作。强化投资者教育,提高各类参与主体对碳交易市场及相关衍生品的认可接受度,鼓励参与碳交易相关金融衍生品投资。

三是鼓励上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以多种形式参与碳交易市场。如国泰君安证券积极开展FICC碳金融业务,2021年完成交易量约2300万吨,成交额约8亿元,其中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完成交易量约1500万吨。

四是支持期货公司及相关风险管理子公司研究开发与碳交易相关的金融创新产品或服务,通过研究咨询服务、合作套保、场外服务等形式为实体企业提供与碳交易相关的综合配套服务,并积极为相关期货合约设计及相关规则编制建言献策。

五是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碳金融工作。推动制定碳质押操作指引。印发《上海市碳排放权质押贷款操作指引》(上海银发〔2021〕249号),厘清碳排放权质押的各环节和流程。指导推动上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等加强与上海环交所合作,与上海市纳管企业和机构投资者共完成16笔碳排放权质押业务,质押量超过130多万吨,融资金额超过4100多万元,缓解企业短期融资问题。推动太平洋产险与上海环交所、申能碳科技、交通银行达成“碳配额+质押+保险”合作,2021年11月初落地全国首笔碳排放额质押贷款保证保险,有效提高碳配额质押效力,盘活碳资产流动效率。

六是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形成合力。推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中国宝武集团等在沪共同发起设立国内市场上规模最大的碳中和主题基金——宝武碳中和股权投资基金,总规模500亿元,首期100亿元。支持绿技行、建设银行等52家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共同发起成立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共同体,并联合发布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倡议书。

七是加大对碳减排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在沪金融机构按照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等联合印发的《上海市碳排放权质押贷款操作指引》加大资金支持,截至2021年末,上海多家金融机构落地碳排放权质押融资业务,质押量超过130万吨,融资超过4100万元。我局会同人行上海总部积极推动上海地区金融机构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的发展。截至2021年末,上海金融机构已发放碳减排支持工具贷款37.5亿元,其中,34.3亿元投向清洁能源领域,3.2亿元投向节能环保领域,预计贷款带动的年碳减排量为75.2万吨。

(三)关于完善碳汇项目开发与管理

2012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2〕64号)。根据文件精神,林业碳汇、可再生能源碳汇虽未纳入优先交易的行业,但在本市碳交易平台预留了交易接口。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CCER抵消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明确了碳汇项目可通过量化核证登记为CCER后,进入碳市场进行交易。但根据目前在用方法学的适用条件,上海城市林业、可再生能源碳汇和交易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下阶段将会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研究。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碳市场监管工作,妥善处理好市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引导碳汇发展,助力上海提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感谢您对本市碳排放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