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执法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有关要求,中阳县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10月底,在全县部署开展执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执法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和交管业务场所非法中介。集中整治工作期间,将广泛征集相关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反映有关问题线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征集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包括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包括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包括“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包括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包括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整治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非法中介问题。集中整治的范围是全县所有公安交管业务窗口,具体包括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检验机构、驾驶人考试场政务大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等场所周边、场所内非法中介扰民问题和非法中介组织介绍买分卖分问题。
七、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包括执法人员漠视群众合法利益,轻微违法不免罚,对群众诉求答复不准确、不专业、不细致,违法违规限制车辆通行等问题。
反映方式
电话:
0358-5031345
来电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反映日期2023年9月30日截止。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反映有关执法顽瘴痼疾问题和执法不规范问题的线索。对征集到的涉及本次专项整治的问题线索,中阳县交通警察大队将进行认真核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对不属于本次征集范围的,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通告
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