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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工作指引》。为优化知识产权检察履职程序,解决知识产权综合履职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近日,岚县人民检察院举行“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挂牌仪式,并成立“知识产权办公室”,由院党组成员、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刘运飞担任办公室主任,同时确定专职的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为办公室成员。
知识产权检察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知识产权检察原有的分散履职模式远远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就是要集中力量,整合职能和人员,实现专门机构专门人员从事专项工作,补强知识产权检察的短板和弱项。
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要职责
办理本院管辖范围内涉嫌罪名为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等,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工作。
办理本院管辖范围内的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执行监督、审判违法监督及涉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案件。
承担本院知识产权检察业务调查研究及宣传工作;负责与知识产权保护部门沟通衔接、协作配合,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下一步,岚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专业化办案优势,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结合岚县经济建设需求及区域品牌发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一方面,将在综合保护上下功夫。统筹用好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总结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律,从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人民利益出发,依法从严保护知识产权。特别是努力促进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于构成犯罪的,不仅要用好自由刑,也要重视用好财产刑,让违法者付出应当、必须付出的代价。在证据收集上,探索适合知识产权办案的取证方式,有效克服举证难问题,最大限度降低获取证据成本,提高办案质效。另一方面,将在形成合力上下功夫。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交流,共同在保护创新上发挥职能作用,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率和水平。及时总结、发布典型案例,加强案例指导,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对于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用好公开听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开展以案释法,让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司法保护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