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届东盟可再生能源专项工作组及系列会议于2023年5月3日至5日在老挝万象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马来西亚天然资源环境及气候变化部、老挝能源矿产部、东盟秘书处和东盟能源中心共同主办,是东盟国际合作机制下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工作层会议。本次会议包括第三届东盟可再生能源长期路线图专项会议、东盟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潜力专题会议、东盟电动车辆战略融入东盟生物燃料路线专项会议等三个专题研讨会,会议期间东盟成员国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围绕东盟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区域实现能源低碳转型目标展开讨论。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团队参加了本次会议,为了帮助大家深入了解相关信息,在此与大家分享一手新鲜消息。
论坛期间,菲律宾能源部介绍了菲律宾海风发展规划和最新进展。
01 菲律宾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相关资料图)
菲律宾计划以可持续的方式开展低碳能源转型,加快和扩大本土能源资源的开发,为菲律宾人民提供可及和可负担的能源。发展目标包括:
203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在总发电中占比35%,2040年在总发电占比50%。
为实现以上目标,将重点开展以下4项工作:
石油产品生产和燃油发电能源消耗降低5%
电动车辆保有量在陆上车辆总保有量中占比10%,探索更多全新高效的技术
在产业链中采用先进、可实施的信息和通讯技术
建立弹性、抗气候变化的基础设施
02 菲律宾海上风电发展规划
2022年4月,菲律宾能源部和世界银行联合发布《菲律宾海上风电发展路线图》,计划开发菲律宾1.78亿千瓦的海上风电资源(固定式0.18亿千瓦,漂浮式1.6亿千瓦),支持菲律宾可再生能源转型。菲律宾能源部及世界银行研究确立了几个潜在的海上风电发展区,包括吕宋岛西北部(200-500万千瓦的漂浮式海风)、马尼拉(0-300万千瓦的固定式和漂浮式海风)、民都洛岛北部(300-1000万千瓦的漂浮式海风)、民都洛岛南部(2000-3600万千瓦的漂浮式海风)、吉马拉斯海峡(0-100万千瓦的固定式海风)和内格罗斯岛西部(200-300万千瓦的漂浮式海风)。
(1)菲律宾海风开发四阶段
1.2022年目标设立阶段:制定2050年发展愿景和传输网络愿景,以及2030和2040目标(根据路线图,在高增长情境下,2040年菲律宾海上风电开发量将达到2100万千瓦,在总发电量中占比21%;在低增长情境下下,2040海上风电开发量达到3000万千瓦,占菲总发电量的3%。)
2.2022-2023年框架搭建阶段:规划海风开发空间和区域,设计租赁许可、拍卖程序,在利益攸关者间开展能力建设,建设政府—行业工作组。
3.2022-2028年首批项目开发和安装阶段:开展项目的设计、租赁、拍卖和建设
4.2025-2035年建设长期基础设施阶段:建设输送线路、港口、供应链和海风送出管线等
截止2023年5月初,能源部已经授权了63份海上风电合同,总装机达4992.8万千瓦,主要分散在吕宋岛西北部、马尼拉西部、民都洛岛北部和南部和内格罗斯岛西部,主要开展前期海上风电数据收集、申报审批程序和影响评估研究等相关工作。除此之外,还有7份海上风电项目正在进行合同申请。
(2)菲律宾正在开展的海风项目
海洋空间规划(MSP)
该项目旨在为菲律宾打造一个空间规划工具,促进海上风电和其他海洋能源资源的开发,减少不确定性,避免潜在的社会环境冲突。
海风项目准许许可
该项目将支持在菲律宾建立一个符合国际最佳做法的高效的海风项目许可程序
由“能源转型伙伴关系”通过能源转型理事会的快速反应机制提供资金
完成概念文件和职权范围的制定
“能源转型伙伴关系”正在筛选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