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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石楼交警根据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和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突出管控重点,加大整治力度,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并持续曝光酒驾醉驾违法人员,巩固强化“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和行动自觉,坚决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现将近期查处的酒驾案例曝光如下:
1.3月3日,石楼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路查行动中查获王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车牌号:晋J****X)(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2.3月3日,石楼县交警大队辛关中队民警在路查行动中查获宁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无牌)在沁园春大街迎宾馆门口(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21mg/100ml),属于无证、饮酒后驾驶无牌机动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3.3月5日,石楼县交警大队罗村中队民警在石楼县沁园春大街路查行动中查获梁某某酒后驾驶晋J****X轿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4.3月7日,石楼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路查行动中查获李某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牌号:晋J****X)(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5.3月7日,石楼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路查行动中查获李某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牌号:晋J****X)(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摩托车与准驾车型不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6.3月8日,石楼县交警大队王村中队民警在路查行动中查获付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车牌号:豫A****X)(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7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下一步,石楼交警将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严管高压态势,高频率、多波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筑牢春季交通安全屏障,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